关于公开选聘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4-02-07 16:17:23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姜俊 | 作者:雨湖区司法局          浏览量:110801

为推进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潭政办发〔2022〕7号)等规定,经雨湖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雨湖区司法局拟公开选聘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择优聘请湖南省内律师事务所1家,处理雨湖区人民政府日常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服务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律师事务所近二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受聘律所提供的服务团队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

1.参与区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2.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3.参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和评估等;

4.参与办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仲裁等案件;

5.参与处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非诉民事、行政纠纷以及信访事件;

6.参与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区人民政府重大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7.参与区人民政府法治建设课题调研、法治宣传培训、法治督查考核等;

8.按雨湖区人民政府要求参加有关会议;

9.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0.完成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要求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工作要求

1.受聘律所指派5名以上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团队应包含至少两名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行政法、民商事法相关工作经验且有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执业律师,熟悉雨湖区区情的优先。

2.实行固定坐班制,工作日安排两名律师在司法局指定地点坐班,至少包含一名从事行政法、民商事法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具体协助雨湖区司法局处理雨湖区人民政府日常法律事务。

3.接受并配合区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团队进行管理及考评。考评结果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将其作为法律顾问报酬、续聘、解聘的依据。

4.法律顾问团队应当在服务期满前15日内向区司法局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7日起至2月23日止,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

(二)报名材料

1.《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

2.服务团队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信用材料;

3.律所或服务团队律师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4.近5年内担任地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5年内担任相关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

6.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案件或理论研究成果(不超过2个案例,每个案例说明不超过500字);

7.报名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包括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费用报价、服务团队成员并明确坐班律师,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份,3、4、5项没有的可不提供,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律所进行初筛,从律所规模、服务团队构成、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律所形成候选法律顾问律所名册。所交资料不齐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律所进行筛选,选出前五名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提出拟聘法律顾问律所名单,报雨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对拟聘任律所予以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由区人民政府与受聘律所签订书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8507320035

报名邮箱:841325468@qq.com

报名地点:雨湖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管理股

附件: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docx

                              湘潭市雨湖区司法局

                                  2024年2月7日

责编:姜俊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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